HG/T 3378-2003 硝基漆稀釋劑
日期:2014-05-16 14:17
中國新型涂料網(wǎng)訊:
0 前 言
本標準是對推薦性化工行業(yè)標準HG/T 3378-1987《X-1、X-2硝基漆稀釋劑》修訂而成。
本標準與HG/T 3378-198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用Ⅰ型表示原X-1型,Ⅱ型表示原X-2型;
試驗的環(huán)境條件按GB 9278規(guī)定;
外觀和透明度中透明度的測定方法由目視改為儀器測定和目視測定并列。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HG/T 3378-1987。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涂料和顏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化工建設總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北京紅獅涂料國際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史立平。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HG 2-660-1967、HG 2-660-1980、ZB/T G52 001-1987,于1999年轉化為HG/T3378-1987。
1 范 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硝基漆稀釋劑的產(chǎn)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由酯、醇、酮、芳烴類等混溶劑配制而成的稀釋劑。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